泰禾智能10月1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股东葛苏徽、唐麟、王金诚与阳光电源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0.24%股份转让予阳光新能源,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4元/股,合计对价为45055.728万元。
同时,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葛苏徽、王金诚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阳光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曹仁贤。
第二次股份转让: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5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许大红应将其所持公司10,613,106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双方届时应配合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股份转让相关手续。为实现阳光新能源于2025年12月31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出许大红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目的,除前述第二次股份转让外,阳光新能源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00%的股份。
第三次股份转让:为实现阳光新能源2026年12月31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10%以上的目的,在第二次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6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6年12月31日),许大红将其所持公司7,959,829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